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为促进省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育成,推动省市知识产权强企建设。通过培训、贯标认证、知识产权服务、政策建议等方式,强化省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能力、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能力等,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优、质量强,具备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理念,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发展,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突出的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旨在全面提升全省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申报主体及工作任务
申报主体: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申报条件:
1.开展过相关培训或具有同类政府项目;
2.具有开展过相关培训或同类政府项目经验的专业人员团队;
3.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辅导建设的经验;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系统信用黑名单。
主要任务:本项目面向深圳市内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的单位或组织,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申报考核复核培训,普及相关政策标准;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或组织知识产权培训、贯标咨询或辅导等活动,为深圳市内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主要任务包含:
(一)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申报考核复核、企业专利挖掘、专利检索、专利申请、专利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投融资与质押融资、知识产权管理等;
(二)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培训;
(三)促进相关企业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数量提升、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量提升。
本项目支持1项,额度为15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广东)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证明;
(四)单位开展过相关培训或同类政府项目的证明,如合同、成果报告等;
(五)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辅导的经验证明,如合同发票等;
(六)人员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七)单位所获相关荣誉证明;
(八)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初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受理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材料补正。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发现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正。
(四)专家评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
(五)发现受资助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应不予资助:
(1)不符合《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规定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且未按要求补正材料的;
(3)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4)经查询信用中国(广东),发现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5)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六)公示。经审查后的资助名单在我局官网上公示不少于5天,如有异议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经初审、专家评审及公示后无异议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
(八)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338号),将资助方案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九)签订合同:根据项目任务情况签订合同,确定项目任务、期限、验收要求。
(十)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情况,我局将对评审类资助项目实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报告的形式为主,我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检查。
(十一)验收:验收形式为专家评审验收,承担单位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汇报。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为基本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书规定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经费使用情况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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