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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创新成果转化支持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0-7-22

    光明区创新成果转化支持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单位,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应用等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扶持操 作规程》(深光科创〔2020〕20号)。


      三、支持数量、政府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支持数量: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政府资助标准及方式: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事后政府资助方式,对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应用等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2.科技获奖奖励。

      (1)直接奖励方式,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

      (2)直接奖励方式,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1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可以分别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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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犯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四)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五)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六)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仅指申报国家、省级的科技获奖项目)。

      (七)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应用等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仅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除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六)企事业单位相关科技获奖证书(验原件,仅指申报国家、广东省级的科技获奖项目)。

      (七)申请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的,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科技成果产业化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证明材料。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2份,A4质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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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科技园A3栋C座二楼科技服务站。


      七、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流程

      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申请单位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科技主管部门拨付资金。

      十、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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