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龙岗区科技计划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络受理期: 4月30日-6月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4月30日-6月12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且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登记时间1年以上。
(二)主要业务范围是围绕技术创新的专业服务或技术研发。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成功服务案例,或上一年度至少获得一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三、申报要点
(一)审计报告应如实说明社会组织上年度实际投入
(二)服务对象评价应由服务对象填写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主营业务,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具体服务以及服务效果。
四、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连续五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运营投入 、每年最高10万元运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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