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已备案招商引资引荐机构及项目的公示
按照《光明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荐机构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3月26日,我局已受理15家招商引资引荐机构、1个招商引资引荐项目的备案材料,经核查,原则同意备案,备案明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批招商引资引荐机构及项目备案的清单,附件内容可联系至善获取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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