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鸿鹄团队申报指南
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政策依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2017)》、《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奖励支持办法》、《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
受理条件:
认定“鸿鹄人才”应具备《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新区杰出人才、精英人才、成长型人才的资格条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须符合新区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专业成就突出。
(二)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在新区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全职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申请材料:
(一)《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已经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只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1)中国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2)外籍高级专家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居留页(若外籍高级专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亦需提供);(3)港澳台专家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4)用人单位与申请者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需3年以上,每年全职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认定标准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2017)》及《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具体条款,提供相应条款所涉及的获奖证书、荣誉证明、任职证明、发明专利证书、产业证明、销售额证明、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项目合同、社保清单、业绩成果鉴定等各类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四)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五)以上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并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新区人才办。
(二)资格审核。按照“鸿鹄人才”资格条件的要求,新区人才办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三)专家评审。新区人才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专业领域,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得到所在评审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人数推荐的申请人,列为候选人。
(四)候选公示。候选人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属实并确认申请人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五)审议确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新区人才办将候选名单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认定入库。经认定的“鸿鹄人才”编入新区人才库,并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待遇。
奖励标准:
对在新区创新创业的“鸿鹄人才”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自评定之日起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一)杰出人才给予600万元奖励;
(二)精英人才分别给予A类人才300万元、B类人才200万元、C类人才120万元、D类人才80万元奖励;
(三)成长型人才给予60万元奖励。
光明新区“鸿鹄团队”认定申报事项
政策依据 《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奖励支持办法》、《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
受理条件 认定“鸿鹄团队”须具备《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奖励支持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团队由1名领衔人员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且领衔人员须为精英人才C类及以上层次,团队成员之间稳定合作3年以上,科技创新能力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
(二)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团队已在新区注册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或团队在新区注册企业中实际出资(含技术入股)占30%及以上;或团队在新区注册并经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工作。
(四)团队主要成员来新区工作时间均须在2016年9月5日(“鸿鹄计划”首次发布时间)之后,领衔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团队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5岁。
(五)团队获得认定后须在光明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团队主要成员每年实际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项目执行期内,领衔人不得更换。
申报材料:
(一)《光明新区“鸿鹄团队”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中国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2)外籍高级专家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居留页(若外籍高级专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亦需提供);(3)港澳台专家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4)团队三年合作证明。
(三)认定标准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2017)》及《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具体条款,提供相应条款所涉及的获奖证书、荣誉证明、任职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新型研发机构证书、项目合同、社保清单、业绩成果鉴定等各类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四)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一)《光明新区“鸿鹄团队”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中国公民提供有效身份证;(2)外籍高级专家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居留页(若外籍高级专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亦需提供);(3)港澳台专家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4)团队三年合作证明。
(三)认定标准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认定标准(2017)》及《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具体条款,提供相应条款所涉及的获奖证书、荣誉证明、任职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新型研发机构证书、项目合同、社保清单、业绩成果鉴定等各类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四)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五)以上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办理程序
(一)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并加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新区人才办。
(二)资格审核。按照“鸿鹄团队”资格条件的要求,新区人才办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三)专家评审。新区人才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专业领域,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得到所在评审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人数推荐的申请人,列为候选人。
(四)候选公示。候选人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属实并确认申请人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五)审议确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新区人才办将候选名单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认定入库。经认定的“鸿鹄团队”编入新区人才库,并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待遇。
资助标准:
(一)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领衔的团队,在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实际投入的50%、最高1000万元资助;
(二)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在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实际投入的50%、最高800万元资助;
(三)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在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实际投入的50%、最高600万元资助;
(四)入选省、市重大人才计划的预备项目团队,在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实际投入的50%、最高500万元资助。
(五)其他具有行业领先水平且符合新区发展需要的团队,在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实际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资助。
(六)特别优秀的团队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
上一条:福田区福田英才 | 下一条: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