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龙华区2020年重大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社会投资项目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列入区重大项目:
(一)符合国家、省、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等要求。
(二)对加强社会建设、增进民生福利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三)对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化和特区一体化进程、建设生态文明、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环保生态、城市更新及产业集聚基地项目。
(四)对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
(五)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市政府或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以建设阶段分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以行业类别分为8个行业类别,以资金来源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项目。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办文窗口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注:政府投资项目仅需网上填报,社会投资项目需网上填报和办文窗口申报相结合),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网上填报。登录龙华区重大项目申报及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183.56.159.135:8002/Portal/LogOn)进行申报,具体填写流程可查看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
(二)窗口申报。各项目单位网上填报完成后,须备齐申报指南中要求的纸质材料,提交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32号窗口申报
四、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18:00;窗口申报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18:00。为避免网络和办文窗口拥堵,请各单位尽量提前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列入上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但未完工的项目,自动转入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但从严审核以下情形:1、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50%的项目;2、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3、已列入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但有3次及以上未按时填报月报的项目;4、已被列入龙华区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整治方案中的项目。
(二)社会投资项目企业须先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后,再向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社会投资项目在申报上级重大项目时,须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区发改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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