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园区企业服务站资助项目受理工作
根据《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分项鼓励园区设立企业服务站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鼓励园区设立企业服务站资助项目申请条件的区内产业园区。
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9日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园区企业服务站资助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园区运营权证明材料(如产权归属证明或运营合同等)。
(五)《深圳市龙华区设立园区企业服务站备案审核表》。
(六)园区企业服务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七)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等平台。
(二)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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