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实施品牌、标准化战略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申报龙华区实施品牌、标准化战略资助的项目要求详见《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各类申请表格。
二、受理类别
品牌类:广东省名牌产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复印件需盖公章,其中纳税证明需提交近三年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一式两份。
标准化类:承担国际国内TC/SC/WG工作或担任国际国内TC/SC/WG委员、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深圳市技术标准、制定由发明专利转化而成的企业标准、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等、企业标准联盟机制培育、标准化良好行为认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复印件需盖公章,其中纳税证明需提交近三年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一式四份。
三、受理范围
获奖(证)或项目完成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资助项目。
四、受理时间
以上资助类别自2019年2月1日起,全年内均可受理。资助资金将根据资助类别、受理时间先后及评审进度,按批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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