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发展类)申报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叁份)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一)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支持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提交原件);
(二)申请单位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相关扶持申请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证书);
(四)近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的情况说明;
(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需要项目单位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联系电话:0755-27669924
说明:因政策原因,《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扶持申请目前暂不受理,待政策确定后受理时间另行公布。
上一条: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下一条:2020年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