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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0年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0年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光明区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在2020年开展经光明区备案助力会员单位开拓市场的服务活动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1月31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月2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书。请申请单位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单位;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平台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招商科技园A3栋B座2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


      四、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申请单位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

      (二)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附件:

          1.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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