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申报指南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深龙工信[2020]14号),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材料清单
企业将下述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初审。须按A4纸页面大小扫描且内容清晰、无空白页。通过初审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资料,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含封面)。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查验原件。
(一)《招商引资专项扶持(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申请表》原件(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三)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公共信用信息(龙岗诚信网全套资料打印盖章);
(六)企业获得上级部门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扶持认定或资助的文件(如认定文件、政府官网公示、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证明)复印件;
(七)承诺书原件(模版附后);
(八)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附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二、申请受理
(一)申报时间:申报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的时限为企业获得深圳市相关扶持资金之日起一年内。
(二)扶持范围:
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为龙岗区,且获得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的产业项目。
(三)扶持标准:
根据我区实际产业链需求情况以及拟扶持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甄别后,按项目获得市级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
(四)审核方式:核准制。
(五)审核流程:
申请人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奖励扶持申请→科室初步审核(10个工作日)→征求相关部门及局内科室意见→向第三方机构提出核算数据需求→科室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科室现场核验→科室例会研究→署领导组织研究→局党组会议审议→一事一议项目另报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审定→网站公示→核发奖励扶持资金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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