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大鹏新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配套扶持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鹏新区生物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19〕6号)、《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19〕8号)文件精神,开展2020年度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物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 审批内容
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配套扶持。
二、 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19〕8号):
第二十四条 对落户到新区并积极承担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级、省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生物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所承担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配套扶持。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19〕6号)。
三、 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政府审核。
四、 审批条件
(一) 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六)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省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获批并已开展;企业年营业收入需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五、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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