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政府资助项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计划。
计划制定的目的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我区 的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鼓励创新机构在我区设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我区提供具备良好软硬件环境的创业空间;支 持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举办大型双创活动,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通过举办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吸引高质量的创业资源聚焦南山;鼓励创新创业大赛的优质获奖项目落户南山,推动形成高端产业链聚集效应。
(一)支持对象和内容
1. 支持区内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提升其创新 服务能力,为区内创客和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较低成本、优良 的创新创业空间和环境。本项计划所指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是指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客服务平台、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创新型孵化载体。
2.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在区内举办大型双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客主题论坛、创客大赛、竞技大赛、创 客成果展、创客集市、创客年会、创客交流等活动。
3. 设立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奖金,分别对参赛企业、团队予以奖励。设立行业奖和决赛奖,对大赛中胜出的企业、团队予以奖励;设立单项奖,对赛事中单项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奖励。
4. 设立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分别对上年度在中国创新创 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中获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企业,予以奖励;对于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 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区级分赛获奖的项目,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可享受与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获奖项目同等的科技金融、空间 服务、授信服务等政策支持。
(二)支持额度
1. 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资助根据其孵化条 件、服务能力、孵化成效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 进行资助,单个项目最高政府资助 150 万元,原则上对同一申报主体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
2. 对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双创活动,单个活动项目 资助金额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的 30%,最高政府资助金额为 150 万元。
3. 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奖金对每个获奖企业及团 队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决赛奖金分比赛结束、在南山区设立公司两个阶段按照 1:1 的比例进行拨付(境外获
奖项目不受此项规定限制);单项奖总奖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每个获奖团队或个人奖励金额不超过 3 万元。
4. 对上年度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一次性予以 100 万元的奖励;对上年度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一次性予以 30 万元的奖励;对上年度在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中获得前6 名,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一次性予以30 万元的奖励。
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
上一条:南山区政府资助项目|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 下一条:南山区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服务支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