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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安区2019年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

    发布日期: 2020-4-2

    宝安区2019年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文件和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力服务保障我区中心大局,结合全区1-5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增支需求情况,编制我区2019年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

      一、全区1-5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综合预算收入情况

      1-5月,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372.8亿元,完成预算(568.6亿元)的65.6%,完成时序目标任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5.1亿元,完成预算(486.1亿元)的68.9%;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含上年结余0.6亿元),完成预算的93.3%,基本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1-5月,我区当年国土收入为9.9亿元,完成预算(80亿元)的12.4%,尚未完成时序进度任务。

      (二)财政综合预算支出情况

      1-5月,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支出241.5亿元,完成市考核任务(569.3亿元,主要是市下达的房屋征收项目15.7亿元纳入考核基数)的42.4%,完成时序进度任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2亿元,完成市考核任务(472.5亿元)的44.1%,完成时序进度任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3亿元,完成市考核任务(96.8亿元)的34.4%,距离时序进度还差7.1亿元、7.3个百分点。

      二、开展调整预算的理由和依据

      (一)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做好债务收入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深财预〔2019〕77号),市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0亿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相关规定,需将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及其支出事项纳入调整预算安排。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月份,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支出达到序时进度,从当前预算执行情况来看,预计二季度及以后支出将呈现较大压力,加上调整预算中将专项债务收入80亿元纳入预算总盘子,该部分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考核基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将达到161亿元,如按照一季度的支出效率,上半年将难以完成时序进度任务。为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通过调整预算的方式,调慢补快,将年内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预算指标,安排到能尽快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上,切实加快我区财政支出进度。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保障重点工作增支需求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需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支持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公司开展江碧产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等重点工作,增支需求较大,需要通过调整预算的方式安排相关资金,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调整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56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86.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相应安排财政综合预算支出568.6亿元。本次调整预算增加收入总规模86.6亿元,其中: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6亿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增加后,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达到655.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相应财政综合预算支出也调增至655.2亿元。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本次一般公共预算调增收入和支出总规模6.6亿元,调整后,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2.7亿元,支出492.7亿元,无结余。

      1.调整资金规模。本次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出可使用财力18.4亿元,其中:增加收入6.6亿元、节约支出11.8亿元,具体包括:

      (1)新增上级补助收入6.6亿元。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安排教育转移支付的通知》(深财预〔2019〕11号),市财政分配我区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优先用于支持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6.6亿元,纳入2018年市区财政体制结算办理。经核实,我区2019年预算已安排支持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资金6.9亿元,因此建议将我区2019年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原有财力6.6亿元置换出来并调整使用。

      目前市财政局尚未批复我区2018年决算,该笔资金具体下达方式尚未明确,初步了解,市财政可能通过增加我区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相应增加我区2018年预算稳定调节金规模方式操作。现暂按照该方式,将该笔资金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方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最终处理方式,以市批复决算为准。

      (2)调减部门预算经费指标4.6亿元。为及时盘活结余资金,提高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区财政局于5月组织各街道、各部门清理年内无法支出的部门预算经费指标,并收回区财政统筹使用。经统计,各街道、各部门主动减少年度预算经费指标4.6亿元,主要是工作内容调整、采购结余和经费节约等原因申请退回相关预算指标。

      (3)机构改革调减区税务部门专项工作经费1.7亿元。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税务部门地方财政经费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预〔2019〕67号),属地方财政保障范围的深圳市税务部门经费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同时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将原由区级财政安排的税务部门经费,以2018年为基数通过体制结算方式上划市财政。因此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给区税务部门工作经费1.7亿元。

      (4)区直各部门压减一般性工作经费2,529万元。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的意见和4月10日区主要领导在区四套班子领导(扩大)工作会议上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各街道、各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中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各街道、各部门合计压减一般性经费3,874万元,其中:各街道压缩经费1,345万元,由街道自行调整用于民生支出和重点工作;各部门压缩经费2,529万元,在本次调整预算中予以回收统筹使用。

      (5)调减预备费指标2亿元。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亿元,专门用于自然灾害、突发应急等不可预见性支出,截至目前我区尚未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应急等情况,因此未有动用预备费。建议本次调减2亿元。

      (6)区投区建指标转列至政府性基金预算3.2亿元。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支出180亿元,其中:区投区建项目1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64.5亿元),以前年度市投区建结转项目15亿元(全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市投区建结转项目今年只需安排10.3亿元,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市投区建结转项目4.7亿元可调整使用(其中1.5亿元调整为新增地方专项债务发行费用及付息支出);另外市增加我区水污染治理专项债额度80亿元,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区投区建项目资金80亿元。综合以上调整,建议调整预算增加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支出75.3亿元,调整后,政府投资项目支出为255.3亿元,其中:区投区建项目增加80亿元,达到2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7.3亿元,减少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47.7亿元,增加83.2亿元);以前年度市投区建结转项目减少4.7亿元,调整为10.3亿元(全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调增支出安排建议

      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原则,将调整出可使用财力18.4亿元,安排用于产业扶持、街道小型工程等重点民生工作。具体事项分类如下:

      (1)民生保障类事项

      ①教育局追加各公办学校项目支出4,086万元。2018年底部分学校生均项目未支付尾款需在2019年支付,但相关指标在年终结算时已经清理回收。考虑到各学校预算按照生均经费保障,如相关项目尾款从2019年生均经费中开支,将挤占各学校2019年生均经费。因此,建议追加相关项目尾款4,086万元,避免挤占各学校2019年生均经费。

      ②人力资源局欠薪应急专项经费4,000万元。区欠薪应急专项经费年初预算6,000万元,上半年已使用50%左右。考虑到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区经济的影响凸显,为了应对下半年可能发生的劳资纠纷事件,区人力资源局申请追加4,000万元欠薪应急专项经费。

      ③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及服务经费1,720万元。增支理由如下:

      A.增加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经费16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深宝规[2018]1号)规定,用于资助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贴:康复训练费用补贴(政府资助的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儿童少年和3周岁及以下残疾儿童最高补贴为每人每年5万元;三级、四级残疾儿童少年最高补贴为每人每年4万元),“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项目年初安排经费2115万元,其中1,357万元已用于支付2018年项目尾款,15万元用于支付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中的残疾儿童康复保教费,目前剩余可用经费743万元。区残联预计2019年度有781名儿童申请此项目,人均费用约4万元,今年需支付前三季度经费2,343万元,因此需增加项目经费1,600万元;

      B.增加残疾人康复进社区经费120万元。区残联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康复进社区经费24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2018年项目尾款144万元,目前剩余可用经费96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深宝规[2018]1号)规定,2019年康复进社区标准由6000元/人提高到8000元/人,同时预计2019年申请人数由年初预估120人增加至270人,预计需经费共216万元,因此需增加120万元用于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工作。

      (2)基层治理类事项

      ①各街道小型工程经费1.2亿元。年初预算安排小型工程经费每个街道6,000万元,共6亿元,用于解决各街道20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需求。今年,各街道大力推进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小型工程建设需求大幅增加。为保障相关工程开展,根据各街道小型工程开展情况,建议增加安排小型工程经费1.2亿元,其中:沙井街道2,500万元、松岗街道2,500万元、航城街道2,000万元、新桥街道2,000万元、福永街道1,000万元、燕罗街道1,000万元、福海街道800万元。其中,福海街道和松岗街道2019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宝安分展场有关工作经费在小型工程经费中列支。

      ②新安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经费3,000万元。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90号)、《关于印发2019年宝安区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消安委〔2019〕4号)文件精神,新安街道被市、区政府列为2019年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为积极做好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的“摘帽”工作,新安街道按照市、区整治要求,制定了《新安街道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方案》(深宝新委〔2019〕35号),组织开展9个方面的整治工作,该街道经测算申请2019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经费3,000万元。

      ③新安街道办事处翻身实验学校(小学部)校舍使用权经济补偿款2,211万元。2014年8月,区政府五届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五届三十八次[2014]10号)关于回收翻身实验学校(小学部)校舍使用经济补偿相关规定事项议定“实物资产补偿资金1828.92万元从教育费附加往年结余中安排,其他补偿资金从预留的教育改革经费中安排。合计总金额6250.65万元,分两期拨付,第一期在2014年8月31日前付4039.78万元,第二期在2019年8月31日后一周内拨付2210.87万元。”因《解决<翻身小学办学协议书>的协议书》由新安街道签订,新安街道与区教育局沟通后继续跟进后续请款及拨付手续,并申请增支2,211万元。

      ④沙井街道品质社区资金2,170万元。沙井街道品质社区项目已竣工验收,将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定工作,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定后,今年需支付资金约为2,170万元。由于相关资金结余在盘活存量的时候已经上缴区财政,因此,申请追加相关项目尾款2,170万元。

      ⑤各街道清拆清理工作补助经费2,040万元。为推动市容环境提升,各街道加大了违建清拆力度,清拆经费需求增加较大,对街道财力构成较大压力。为保障各街道清拆工作需要,结合各街道申请,建议增加安排福海街道500万元、石岩街道500万元、松岗街道500万元、航城街道440万元、燕罗街道100万元,专项用于违建清拆、清理等工作。

      (3)产业扶持类事项

      ①增加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亿元。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8亿元,其中区科创局6.8亿元(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2.1亿元)。今年以来,区科创局根据实际掌握的数据测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支出需大幅度增加,全年预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需支出5.0亿元,在年初预算基础上需增加安排2.9亿元,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需增加1.8亿元,首次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需增加1.1亿元。同时,原安排电子材料院等额配套政府资助经费1亿元调整为安排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综合以上调整,建议增加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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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区科创局电子材料院启动经费1.5亿元。根据《宝安区人民政府深圳先进院共建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合作协议》要求,结合电子材料院落户宝安园区的实际情况,我区需预拨1.5亿元资金到电子材料院账户,用作电子材料院启动经费等。

      (4)环境保护类事项

      ①增加国企注册资本金3亿元。建议安排3亿元资金注入宝安产业集团,其中:用于支持江碧环境生态园环保项目建设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委托贷款资金池项目资金1亿元。

      ②水务项目机动经费5,000万元。根据5月17日传达省环保督查反馈会精神会议要求,建议安排区水务局水务项目机动经费5,000万元,用于新增的、未立项的小型水务工程项目,以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减少审批流程和时间。

      (5)其他事项

      ①调增增编增资经费7.6亿元。今年以来,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增支需求较大,建议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增编增资经费7.6亿元。

      ②以前年度非税收入退款1,5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500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非税收入退库款项,今年由于财政专户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申请退库金额较大,目前已经使用支付了1,409万元,考虑到下半年退库需求,建议增加安排1,500万元。

      ③其他部门预算增支5,947万元(详见附表2-1),其中:区卫计局增支1173万元;新安街道增支958万元;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增支750万元;区交通局增支527万元;区水务局增支400万元;区发改局增支394万元;区城管局增支287万元;区民政局增支260万元;石岩街道增支163万元;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增支150万元;市生态环境宝安管理局增支128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增支400万元;区大空港新城发展事务中心增支254万元;航城街道增支41万元;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增支36万元;区教育局增支2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本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增收入和支出总规模80亿元,调整后,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亿元,支出161亿元,收支相抵,无结余。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调整资金规模。本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出可使用财力84.7亿元(增加收入80亿元、节约支出4.7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0亿元。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深财预〔2019〕77号),市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0亿元,用于发行“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十四期)”,所有发债项目均以区水务局作为实施主体,收入用于我区水污染治理项目。债券发行规模为80亿元,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于6月17日正式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为十年期,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预计于12月18日首次付息),从2020年起开始偿还债券本金,2020-2029年每年偿还本金8亿元,于2029年完成全部债券本金偿还。

      本次发债项目完工后预计会对我区整体投资价值将带来较大积极影响,为保障本项目还本付息,在还本付息年份内,拟安排以项目周边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宝安辖区内的城市更新收入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2)调减市投区建结转指标4.7亿元。年初预算预计上年结转的市投区建项目15亿元,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市投区建结转项目今年只需安排10.3亿元,相应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市投区建结转项目4.7亿元可调整使用。

      2.调增支出安排建议

      (1)政府投资水污染治理项目增支80亿元。根据区水务局申报,将市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80亿元安排用于水污染治理项目。

      (2)调增区投区建指标3.2亿元。主要安排我区从一般公共预算转列至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区投区建政府投资项目3.2亿元。

      (3)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及付息支出1.5亿元。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我市政府债券发行费用的通知》(深财库[2019]17号)和《2019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深财库[2019]6号)规定,我区2019年发行专项债券80亿发行期限为十年期,每半年付息一次。根据2019年6月17日深圳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深交所招标发行结果,我区专项债券80亿元中标利率为3.5%,建议增加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及付息支出1.5亿元,其中发行费用支出0.1亿元,付息支出1.4亿元。

      四、其他事项

      各街道办、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确保调整增加的相关项目经费在年内可形成有效支出。单个设备(含车辆购置,下同)价格在50万元(含)以上的单纯设备购置所需资金,由区发改部门纳入区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单个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下、1万元(含)以上且同一批次总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单纯设备购置所需资金,由区发改部门纳入年度区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除以上两项的其他单纯设备购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涉及聘请临聘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应报区编办和区人力资源局核定;涉及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事项,应按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程序办理。


        来源:宝安区财政局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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