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宝安区企业“新三板”挂牌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0年度企业“新三板”挂牌补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且依法在宝安区纳统;
2.2018年6月后在我区挂牌且满一年的新三板企业;
3.未获得我区股改、做市交易政府资助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企业,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能够证明该企业已办理挂牌相关手续的公函;
5.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四、申报时间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22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26日。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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