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
创新人才奖申报时间及金额:
系统申报时间:2019年5月5日至6月30日。补贴费用:最高150万。每年在本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作为奖励资金。
创新人才奖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报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
其中,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在本市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9个月以上。
2.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2018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2018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纳税6.2万以上。
3.申报人未享受2019年度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补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前海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等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
4.申报人在申报时未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2019年度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1.我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单位。主要包括:
(1)近3年内获得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建设单位;
(2)经国家或我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经认定的深圳市总部企业。
3.我市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和一级分支机构,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
(2)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
(3)上年度纳税前20强的创业投资企业和管理规模前5强的创业投资母基金;
(4)其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专业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信息科技服务、商贸会展服务、高端旅游、教育服务、体育服务、节能环保、健康服务、电子商务等《深圳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发改〔2016〕1139号)鼓励发展行业。
4.其他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主要包括:
(1)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2)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
(3)我市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应属《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
5.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需为独立法人单位)。
创新人才奖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人员任职情况汇总表》各1份(以上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二)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需提供内设一级部门设置表(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三)申报承诺书(可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打印后需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四)《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个人申报表》,每位申报人各1份(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五)本单位申报人2018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证明文件(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注:所有申报材料仅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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