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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3-17

    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我区事业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提高我区基础研究能力,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宝安区医疗卫生领域的事业单位;
      (二)项目内容围绕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医疗,研究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18:00。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3日。
      委托宝安区政务服务局受理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将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至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也可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收件人: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物料室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内容来源: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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