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结果公示(2020年2月)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09]4号)文件要求,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按时进行任期评估工作。现将2020年2月批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12-14号窗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人员名单(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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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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