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3-11
2019年宝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组展补贴申报通知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9年宝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组展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为宝安产业发展博览会等区政府主办展会的执行承办单位;
2.为深圳国际智能装备产业博览会等区政府承办展会的执行承办单位。
二、政府补贴标准
1.对宝安产业发展博览会(宝博会)、深圳国际智能装备产业博览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的展会,给予执行承办机构组展补贴,补贴标准以300 元/平方米为基数,每年可视组展情况上下浮动15%,具体由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以实际展会面积为准,其中智博会最高补贴600 万元。
2.本补贴措施不受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主办(承办)展会项目费用补贴申请表》;
2.展馆租赁合同原件;
3.展会结算单及支付展馆费用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4.展馆租赁发票复印件;
5.展会情况总结和照片原件(包括展览开幕式、重要活动以及现场全景照片,附中文照片说明,不少于10 张)。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3月5日-3月24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3月5日-3月27日。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如需了解附件内容可联系至善科技客服获取,微信1331294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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