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详情>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
首页>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
  •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3-6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

    深盐科〔2020〕9号

      为做好《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盐府〔2020〕4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盐田区科技创新局研究制定了《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现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发或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受理时间

      2020年3月9日-2020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相关事项

      (一)单个申请人的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同一企业的子、母公司不得就同一项目重复申请。

      (二)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书面审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核准项目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按程序向区政府报批→对拟资助项目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报单位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项目申请: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申报单位违反防疫规定或不落实防疫责任的;

      2.被列入深圳市及盐田区失信“黑名单”的;

      3.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4.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劳资纠纷的;

      5.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处罚的;

      6.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或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定判决的;

      7.涉嫌刑事犯罪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

      附件

      1.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申请书

      如需了解附件内容可联系至善科技客服获取,微信13312943279。

    生物/医药/研究

    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上一条: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政府资助?下一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关注的数字
    关闭X
    抱歉,用户名或密码错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