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促进科技抗疫成果运用项目的通知
一、承担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鼓励辖区企业在疫情防控各方面开展抗击疫情相关的科技攻关,积极承担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对获得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立项的,一次性给予项目研发投入100万元支持(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发改行政主管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并最终获得立项。
申报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8月7日。
申报流程:申请单位登录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仔细阅读申报通知事项,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受理部门。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发改行政主管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申请书等证明申报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的证明材料;国家、省、市科技、发改行政主管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科研攻关项目立项文件。
二、科技抗疫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发挥科技在疫情防控战中的强大力量,快速推广应用一批疫情防控防治药物、产品和技术成果,对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企业(注册在南山区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下)自身研发的药物、诊断试剂、疫苗、医疗设备或自身研发的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包括无人机、智能测温、智能疫情防控系统等)在医院、各级政府疾控中心、政府定点隔离点及公共交通等场所应用,一次性给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20万元支持。
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获得“支持疫情防控项目研发攻关”支持的企业,本项目不再给予支持。
申报时间: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31日。
申报流程:申请单位登录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仔细阅读申报通知事项,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受理部门。
申报材料:申请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与各地医院、疾控中心、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共交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订单以及捐赠证明材料(合同及订单量总和须超过40万元或捐赠产品市值须超过20万元);相关产品为本公司自主研发的证明材料;公司参与抗击疫情情况简介。
三、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评级补贴额度措施:在2020年2月至5月期间,对受疫情影响、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申请评级并获得有效额度的中小企业,调高评级补贴额度。
支持标准:对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评级补贴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60%;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企业,评级补贴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40%;营业收入在1亿元到3亿元之间的企业,评级补贴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
申报流程:登录“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按要求填报,线下材料审核,评级生效并生成补贴额度。
四、科技金融在线平台额度展期措施:在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上补贴额度到期的企业,额度有效期自动展期2个月。
五、风险代偿项目:对2019年入围南山区科技金融备案的银行、担保机构提供风险代偿,鼓励其为受疫情影响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支持标准:贷款经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备案,备案期间为2020年2月至5月;贷款类型为新增贷款、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应急转贷等金融服务;申请代偿的贷款项目符合国家银保监会颁布的“不良贷款”分类标准,且该笔贷款利率上浮未超过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含);单笔代偿比例不超过不良贷款本金部分损失的50%,单笔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流程:申请单位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仔细阅读申报通知事项,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受理部门。
申报材料:风险代偿申请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贷款相关合同(综合授信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借款借据等);将贷款划入“不良”类的原始文件(复印件);显示贷款“正常”(或“关注”)和“不良”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担保类贷款需提交担保机构代偿证明文件。
六、知识产权融资费用支持项目:拓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的融资渠道,支持保险机构针对企业融资、展期、续贷等情况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履约保证保险、知识产权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引导市场化方式降低企业融资困难和成本。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南山区知识产权保险质押融资专项计划,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辖区企业,按照实际支付评估费、保险费金额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申请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保险合同、知识产权评估合同;保险费发票、知识产权评估发票;贷款合同及还本付息凭证;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审核证明(如有第三方参与需提供)。
申报流程:申请单位登录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仔细阅读申报通知事项,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受理部门。
上一条:《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相关补贴业务2020(第三批)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 下一条:2019年宝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组展补贴申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