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020年第一批拟扶持项目公示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I级响应期间,经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政企共济共战疫情十条措施》,拟对4986个项目给予专项扶持,以特别之举支持和帮助辖区企业共克时艰战疫情、稳企稳岗稳信心。现予以公示。
一、疫情防控补贴。对有效防控疫情传播的中小企业,给予防疫补贴。本条所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分依据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18年后新增纳统、新引入的中型和小型企业,划分依据为纳入罗湖统计的数据。
二、稳增长奖励。对发挥稳产扩产作用、拉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给予稳增长奖励。标准依据《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而定。
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2020年2月28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在公示名单中企业,按以下目录准备请款材料:
(一)收款收据,注明:“兹收到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防疫补贴(或:稳增长奖励)资金,金额**万元整”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二)收款账户说明,注明:“以下账户为我公司接收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防疫补贴(或:稳增长奖励)资金”,然后列明: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加盖公司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附件
1、第一批拟扶持项目
信息来源: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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