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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新区2020年1月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2-14

关于大鹏新区2020年1月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和《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的有关规定,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已受理2020年1月大鹏新区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人信息,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核查和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的审核,大鹏新区共23人符合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6年3月23日后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应届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受理)。2016年3月22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并在2016年3月23日后再次申办引进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条件: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引进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四)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五)补贴申请时间:2020年1月。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1号楼1610)。

 

  附件:大鹏新区2020年1月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发布日期: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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