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受理日期
(一)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5月31日17:00(工作日)
(二)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5月29日17:3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修改后再提交的申请)
二、申报系统网址
(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
三、受理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8〕9号)、《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14号)、《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5号)、《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8号)、《深圳市坪山区促进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9号)、《坪山区关于促进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8〕3号)。
四、纸质材料递交地址
五、咨询答疑
六、其他事项
创新型产业用房资助、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专项资助中部分项目由坪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申报受理,请关注该局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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