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8月申请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的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610,联系电话:0755-27669924,邮箱:zzrsjrcgzk@dpxq.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如后续审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其发放资格。
附件:2021年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拟发放人员公示名单(第八批次①)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名单可加客服微信咨询:1331294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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