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专业展会场租补贴项目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二批)拟奖励项目缺口资金公示的通知 | 下一条:2022年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认定项目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