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且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细分行业产品研发和生产,具备较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或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行业前列的制造业企业。
二、遴选依据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10号)
三、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
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分类,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视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拓展取得良好成效。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所属细分行业的平均水平。
5.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遴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受此限制。
6.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要求。
1.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依据自身条件择一申报。
2.申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
3.申报单项冠军产品的,一次只能申报一个产品。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系统填报,样表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最近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佐证说明材料。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还须提供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70%的佐证说明材料;
(五)最近3个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六)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
(七)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八)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质量品牌荣誉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九)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完整版);
(十)有关申报产品、企业研发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与制度建设等详细情况说明材料;
(十一)有助于单项冠军评价的有关申报产品销售收入及增长率、产品出口额及占比等指标测算及数据来源说明材料。
所有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材料(二)至(十一)盖章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申报系统上传。其中材料(六)(七)(八)(十)(十一)需连续编写页码,编制目录。
五、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选择“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事项办理申请。
2.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https://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搜索“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进入详情页后即可点击申报。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至11月22日18:00(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13312943279。
技术支持电话:0755-27669924。
六、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办理流程
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评价—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公示—发文公布。
九、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每批不超过90个工作日。
十、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三年
十一、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针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相关扶持措施。
十二、年审或年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遴选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应在每年4月15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上年度报告。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条件和程序参照遴选条件和程序。
十三、其他说明
申请单位提交的财务、人员、资质等数据应真实有效,并与报送统计、税务部门相关数据一致。
上一条: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管理办法 | 下一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