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大鹏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工业、酒店、餐饮业等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第二批)项目公示公告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应急扶持措施的通知》(深鹏管规〔2020〕2号)文件精神,经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审核,现对拟列入大鹏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工业、酒店、餐饮业等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第二批)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进行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商贸金融科,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09室。
特此公告。
附件:大鹏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工业、酒店、餐饮业等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第二批)拟扶持明细表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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