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继续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9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18〕277号)以及《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和集体审议决定,现将拟资助单位公示如下: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合会
二、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三、深圳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四、深圳市钟表与智能穿戴研究院
五、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
六、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
七、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资助单位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9-11-2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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