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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

    关于开展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相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受理工作,现启动光明区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二、受理范围

      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三、受理日期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至2月1日18:00(工作日)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至2月2日18:00(工作日)

      (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四、申报系统网址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光明区“小升规”奖励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招商科技园A3栋B座2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212室。


      五、受理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


      六、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

      (二)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光明区“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光明区“小升规”奖励项目申请表
        3.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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