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0年度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且依法在宝安区纳统;
2.企业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
二、补贴标准
1.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政府资助。
2.本补贴措施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应附加提供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够证明该企业已办理挂牌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
5.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6.企业的银行开户证明(开户行须在宝安区)。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20日。
(二)申报网址(可联系客服获取)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22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办理:可邮寄至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收件人为xx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并在邮寄信封标上XXXX项目申报资料。
2.预约现场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预约宝安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具体预约方式:预约方式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宝安行政服务——在线办理——深圳市统一预约——预约。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附件:2020年度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第二批)申请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上一条:2021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 下一条: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龙岗区2020年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