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入库企业专项扶持申请指南(商业类)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企业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审核后,企业在平台下载自动生成带水印的PDF文件。PDF文件需双面打印,封面、申请表(注明盖公章页面)都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提交一式两份。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人员情况、发展趋势、土地权属使用等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提供2018年、2019年度纳税证明);
注:企业只须将上述材料一次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在本平台提交的资料不需重复上传。
二、申请受理
(一)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5日18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网上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到以下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二)扶持范围: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2019年度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审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准制方式。
(五)纸质资料提交地址(可联系客服获取)
附件: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入库企业专项扶持申请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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