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对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交通费、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光明区企业,按差旅费的50%予以资助。
三、资助条件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至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18时止(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五、申报流程
填写《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请表》,并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发票复印件、合规版信用报告(从深圳信用网打印),一式1份,A4纸单面打印;提交至光明区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地址为光明区观光路招商科技园A3栋B座2楼。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印章。
六、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
2.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请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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