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大鹏新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17〕8号)及《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17〕4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大鹏新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主体的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已获得同级政府立项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
三、申报程序
本次采用“书面申报,集中受理”的模式。申请主体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下载并打印申请书(含申请书及附件)。
四、提示
(一)申报主体必须在2020年11月13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奔康工业区A5栋202B室,并携带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
(二)申报主体应认真核查,确保基础信息表中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
(三)申报主体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对)。
(四)申报指南和扶持申请书详见附件3、4。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鹏办规〔2017〕8号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深圳市大鹏新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4.大鹏新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扶持申请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上一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常见的问题! | 下一条:深圳市大鹏新区旅游产业项目扶持申报指南(旅游纪念品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