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社会工业园区租金补贴拟扶持计划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应急扶持措施的通知》(深鹏管规〔2020〕2号)及《大鹏新区社会工业园区租金减免补贴操作指南》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已完成审核工作,现形成拟扶持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403室。
附件:大鹏新区社会工业园区租金补贴拟扶持计划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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