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详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页>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6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征集和更新<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0〕520号)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我市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目录更新

      (一)征集范围。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数据中心、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目录更新。针对《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9年本)(附件4)中有变化的相关技术、设备(产品),补充完善相关情况,增加典型案例及更新相关能效指标等内容。


      二、申报主体及方式

      (一)申报主体。包括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技术研发单位,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委后,我委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能源局。后续审核工作及申报结果公示和发布由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


      三、有关要求

      (一)征集及更新要求。一是推荐技术、设备(产品)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技术鉴定或具有检测认证资质机构证明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推广潜力较大,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推荐技术应具备典型案例佐证并提供用户验收相关证明,在提升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单位、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整体能效中作用突出的优先;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完成单位GDP能耗等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作用突出的优先。三是《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9年本)中涉及的节能技术、设备(产品)如在全行业普及率达到50%以上,应移出推荐目录。

      (二)申报材料要求。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主体单位应编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1)、《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附件2),目录更新申报单位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附件3)。如有同一主体申报多项技术的,每一项技术需单独提交申请报告。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交纸质版(A4纸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含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文字版)。

      (三)申报时限要求。请各申报主体单位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委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市民中心C区3002室),逾期不予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doc
          2.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doc
          3.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doc

          4.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9 年本)


      信息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客服联系方式


    上一条:2021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工业设计产业服务体系扶持项目申请指南下一条: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工业设计走进中小微制造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关闭X
    抱歉,用户名或密码错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