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政府质量奖配套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广东省政府质量奖配套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已获得2019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深圳企业。
二、奖励(资助)标准
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
三、需提交申请材料
(一)质量品牌领域配套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文件(或奖牌照片);
(三)获奖单位的营业执照照片;
(四)其它必要证明的材料。
四、业务受理
申请人须在2020年10月7日前完成网上申请,申请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配套奖励(资助),点击开展申报。
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限期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完善,逾期未能补充完善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质量品牌配套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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