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拨付2020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核、部门复核等程序,2020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正在公示,即将下达。为保证企业顺利便捷地办理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次资金拨付手续办理时间为2020年6月22至6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将不予办理。包括在申报系统确认账户信息和到现场提交书面拨付材料。
二、需提供资金拨付材料
获资助企业需提供《银行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两项材料,如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三、有关要求
(一)银行账户证明要求
《账户证明》由企业自行登录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企业服务平台确认并打印(操作方式见附件1)。账户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收款收据要求
请企业出具正式的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2)。收款金额按照公布的资助金额填写(见附件3)。收款收据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四、注意事项
(一)请企业确保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所填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准确无误,与《银行账户证明》所填信息完全一致,如因上述信息有误导致资金拨付失败,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请企业将收款收据粘贴在《银行账户证明》下方。
(三)请企业对照附件3《资助计划表》的序号,在《银行账户证明》左上方填写相同序号。
(四)考虑到我局办公场地停车困难,请企业办事人员绿色出行,提前规划路线。
五、地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市计生科学研究所综合楼)1楼大厅
特此通知。
附件:
1.阳光资金系统账户确认及账户证明生成打印操作指南
2. 收款收据填写格式样版
3. 2020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政府资助计划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可联系客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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