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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预收光明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报账材料的通知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预收光明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报账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21〕137号),为加快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现请相关企业抓紧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本次受理仅限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资金申报企业(附件1)。

  二、企业工作要求

  1.请各企业下载并仔细阅读附件1,查看所属光明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资金企业名单。

  2.请各企业下载并仔细阅读附件2,根据《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资金预收报账材料注意事项》要求,按时限报送相关报账资料到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

  三、受理时间

  2021年6月25日-6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

  联系人:杨工

  咨询电话:88210473

  受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1511。

  五、注意事项

  各申报主体务必按时限和注意事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资助,我局后续将不再受理相关申报。

  专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6月24日



光明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预收报账材料注意事项

 

1.受扶持公司须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提供以下5项报账材料(单面打印,无须装订):

(1)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请务必使用该模板);

收款收据

(2)银行账户信息是指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总表或缴纳社保的凭证;

(5)《光明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说明》(模板见附件)。

    以上5项报账材料均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收款收据需同时加盖公司财务章。(法人代表不在的可盖其私章,如盖私章请五份材料均盖私章,如法人代表签名则五份材料均法人代表签名)

     请各企业经办人于2021年6月25日至6月30日9:30-17:30将以上5项报账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1511。

如有疑问,请联系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或者联系至善科技2766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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